要夯實鄉村治理這個根基
——五論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在河南代表團重要講話精神
本報評論員
鄉村治,百姓安,國家穩。鄉村治理是實施鄉村振興戰略的基石,也是推進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一環。習近平總書記多次強調鄉村治理的緊迫性、重要性和必要性,在河南代表團講話中又特別提出,“要夯實鄉村治理這個根基”,并明確了重點要求和任務,為我們進一步推動鄉村社會走向善治指明了方向。
鄉村治理的效果不僅決定著鄉村社會的繁榮與穩定,還折射出國家治理的整體水平。改革開放以來,我國經濟社會快速發展,農村社會大局穩定,社會形勢總體良好。然而伴隨著工農、城鄉關系的深刻變化,鄉村治理的理念、范圍、主體、方式等都需要進一步創新、調整和完善,這對于推進鄉村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是一個緊迫艱巨的任務。新時代,我們必須與時俱進、開拓創新,不斷探索適應鄉土社會結構變化、符合時代發展需要的鄉村治理體系。
要加強農村基層黨組織建設,為鄉村社會提供堅強的政治保證。“給錢給物,不如建個好支部。”推動鄉村振興,實現鄉村治理有效,關鍵在黨。農村基層黨組織是鄉村振興的主心骨、領頭雁,只有基層黨組織積極引領、當好表率,才能實現鄉村社會的有效治理。為此,要把加強黨的建設和領導作為貫穿鄉村治理全程的一條紅線,充分發揮農村基層黨組織的領導核心作用,選優配強農村“兩委”班子,大力整頓軟弱渙散村黨組織,深化村民自治實踐,提高村民參與公共事務的積極性,加強村級權力有效監督,凈化與重塑鄉村政治生態。
要完善農村社會保障體系,積極化解鄉村社會潛在風險。近年來,我國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不斷健全,取得了顯著成績,但在保障項目、保障標準、保障水平等方面與城市相比,仍有不小差距。“看病難”“上學難”“養老難”“因病返貧”等問題極大地影響了農民生活質量的提升,也為鄉村社會的和諧穩定埋下潛在風險。為此,要從城鄉融合發展的戰略高度,及時補齊農村社會保障體系建設短板,不斷完善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制度和基本醫療保險、大病保險制度,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,完善農村留守兒童、婦女、老年人關愛服務體系,不斷增強農民群眾的獲得感、幸福感、安全感。
要積極培育鄉風文明,著力提升鄉村社會的文明程度。鄉風,是一方農民普遍認同并遵守的生存方式、生活習慣、人際交往方式,對鄉村社會的和諧穩定起到潛移默化的作用。為此,要深入挖掘鄉村社會蘊含的道德規范,繼承和弘揚傳統文化的有益養分,結合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時代要求,大力推進移風易俗,積極培育文明鄉風、良好家風、淳樸民風,健全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,深入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,努力構建一個家庭和順、鄰里和睦、村莊和美、社會和諧的鄉村社會。
探尋中國特色的鄉村治理之道,是鄉村振興中的一道現實考題,也是時代賦予我們的嶄新使命。我們要以總書記重要講話精神為引領,以昂揚的斗志、扎實的舉措、創新的作為,不斷夯實鄉村治理這個根基,昂首闊步走進充滿活力、和諧有序的鄉村善治新天地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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